李海艳,女,1958年出生,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
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2017年6月16日晚,李海艳利用回家乡探访亲友的机会,在通海县城东苑小区散发法轮功资料,被通海县公安局抓捕,并被通海县法院判刑1年;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及监狱关押期间遭到铐重镣、双手反铐、不让睡觉、强行抽血、打骂和欺凌被迫害得全身浮肿,不能站立及正常行走。
2022年3月5日早上,云南昆明东陆桥派出所警察闯入李海艳家中将其抓捕,并抄家。
2022年6月21日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视频开庭,指控2人犯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于2022年6月22日下达判决书(2022)云0112刑初758号,唐玉被判刑3年8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李海艳被判3年3个月,罚金人民币6000元。
李海艳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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