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前,1977年9月2日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人,北海市海城区高德开江村亚叉岭113号居民,维权访民。
因其家中砖场遭北海市合浦县常乐镇当局强拆,使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却不被赔偿,故其母、其弟及其本人于2018年5月前往常乐镇政府讨说法,后被以拆迁负责人不在为由临时推脱。
2018年7月2日,合浦县警方突然闯入其家,在无出示任何有效证件的情况下将其及其母、弟以涉嫌“寻畔滋事罪”抓捕刑拘;8月10日,其母、弟被释放,转为监视居住,而其却在当天被合浦县警方转正式逮捕;在看守所前三个月里,其遭到严重酷刑虐待;审讯期间因拒不认罪,其下体私部被警员多次、长时间电击,致其生殖器严重受损,曾要求狱方治疗,但看守所不予理会;同时,狱方为迫其就范,还指使牢头狱霸、仓友殴打虐待和鸡奸,又在其饭菜里添加沙土,致其便血多个星期,对其戴大镣铐,使其手脚长时间无知觉。
2018年11月26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法院以“寻畔滋事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2年;2020年7月1日,刑满释放。
此前被羁押于北海市合浦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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