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清,1964年出生,浙江省龙泉市人,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居民,楼宇建筑弱电专家,上海建瓯资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法轮功学员。

2016年8月22日,曾因上海市漕宝路地铁站出现有法轮功的画板,其与他人共同向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政府信访办予以反映,请求撤掉画板,被警察抓捕并抄家;获释后,因其就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取缔”)中罗列的14种邪教组织名单没有法轮功,也即表明公安部不认为法轮功是邪教,其于2016年12月向公安部提出“资讯公开”申请,并请求公安部对“取缔”一文是否被作废,如若作废,其作废时间和审批程式等予以答覆;因公安部一直未给予作答,其于2017年5月以公安部“行政不作为”又向北京市中级法院提出起诉;2017年1月17日,上海警方以“商谈行政覆议”为由将其骗至上海市大统路199号面谈,作完笔录后随即将其以涉嫌“宣传法轮功光碟”为罪由刑拘于海市闸北区看守所;后其虽被释放,但2017年11月29日,其又被扬州市邗江区警方以“从邮局截获13封法轮功信件”为由从家中抓捕刑拘;2018年1月5日,被地方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并被关押在扬州市看守所;2018年9月18日,被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法院一审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不服上诉;2018年11月4日,扬州市中级法院经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后送江苏省洪泽湖监狱服刑;2019年11月28日,刑满释放;其在羁押审讯期间,曾遭酷刑虐待,后在监狱服刑时又被奴役,并遭3次暴力殴打。

2021年10月20日,徐永清在龙泉火车站被警方再次拘捕;2022年7月11日,其案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开庭审理,同年11月2日,被该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刑期至:2025年10月19日;其不服,已当庭表示上诉;至今二审等待中。

目前被羁押于丽水市看守所(浙江省丽水市路湾隧道边,邮政编码:3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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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5 15: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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