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应龙,与唐祖琼、宋开友都是四川宜宾珙县罗渡乡维权人士。
2OO5年,宜宾在罗渡苗族自治乡、曹营乡、洛表镇共计12个村采取每个村社长代表村民签字的手法,占用2400多村民的148.5525公顷土地修建罗渡水电厂。他们降低地价,降低土地类别不按政策赔偿。2006年12月15日、24日,罗渡水电站放炮损坏3个村100多户村民房屋,10余户震成危房,未合理赔付。
2009年3月1日,村民们再次找乡政府要求退回土地,巨浪公司代表周天柱指使42人手持砍刀,把黄桷六社社员吴仪清打昏厥,送医院抢救,两天才苏醒致耳聋。此后村民一直在上访维权。
2016年2月24号,四川宜宾珙县罗渡乡党委书记张强邀请7名移民代表,前往珙县信访局商谈解决村民蹲守罗渡电站一事,村民代表进入后半小时,当局出动20余特警等从现场抓走宋开友、唐祖琼、高英、王应龙、罗顺银5人,并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宜宾大邑看守所。
2016年4月1日,珙县警方以破坏生产经营罪逮捕宋开友、唐祖琼、王应龙三人,并以“检察院不批捕,需要继续侦查”为由,决定高英、罗顺银2人监视居住获释。
后获刑,刑期不详,现都已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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