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兆星,1958年出生,家住福州仓山区,访民

2006年,因家人遗产遭福州仓山区法院和福州中級法院不公平判决,于当年开始维权行动,20081月被当局劳教一年,曾委托福建赤脚律师纪斯尊为公民代理人;201311月因在北京美国大使馆前呼吁当局关注民生,被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6个月(与林应强等4人同案)。他热心公义,曾多次前往苏州祭拜自由战士—林昭,围观“秦永敏案”开庭,为六四举牌等活动。他参与和倡导公共行动,支持和提高人们关注当地被迫害的良心犯和人权捍卫者。

2018912日上午,福州众维权人士自发前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迎接“小709案之福州大抓捕”当事人(14人获刑)之一的严兴声出狱。大家按传统风俗放了一串鞭炮驱除晦气,迎接其刑满释放。不料众人竟遭早早"蹲守"在现场的公安围堵抓捕,众维权人士连同家属及刚刚释放的严兴声在内30多人全部被带走拘留。 一个月后大多数人被以各种方式释放。林应强、何宗旺、唐兆星和林兰英四人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批捕(何宗旺另案处理)。 

2019830日,何宗旺一审被福州闽清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被重判4年有期徒刑。

2020417日,林应强、唐兆星一审被福州仓山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各3年,林兰英1年10个月。

202078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对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寻衅滋事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712日,林兰英刑满出狱。

202091,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何宗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闽清法院重新审理。

2020819日,唐兆星已被移送至福建省武夷山监狱服刑。

其他来源: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9-10062020134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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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15: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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