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凯•嘎玛桑珠(藏),Karma Samdrup,1968年5月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曾因经营天珠而被称为“天珠王”,后投身于公益事业。他还是全世界收藏藏族文物最多的私人收藏家。
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樑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
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一万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月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于4月29日被取保候审;1998年11月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时隔十年之后,此事又被重提。
2010 年 1 月 3 日遭当局拘捕并被强行带走。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关押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年2月8日,被正式逮捕;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人民币1万元。
其被重判皆因触及了当地官员的名利,因其兄弟其美朗加、仁青桑珠此前指控当地官员有盗猎野生动物的劣行,得罪权贵,其美朗加于2009年8月被警方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拘,并被处以劳动教养21个月;大哥仁青桑珠被警方以涉嫌“颠覆和煽动分裂国家罪”亦被刑拘;因其为两兄弟展开积极营救,遭地方当局的打击。其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身体十分脆弱,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此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监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雅监狱,邮编842208)服刑。
2024年11月18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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