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桂贤,女,辽宁省大连沙河口区人,大连市金融职业中专教师,法轮功学员。
2015年5月,曲桂贤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15年11月15日,被警察抓捕。
2015年12月17日,曲桂贤女士被沙河口区检察院批捕。
2016年4月26日,在沙河口区法院被开庭,后被沙河口区法院判刑4年,罪名不详,刑期至:2019年11月14日。
2016年11月18日,被转到辽宁女子监狱,在被关押的期间,她坚持修炼不妥协曾被酷刑折磨多次。
2017年12月得知,已被通知开除公职。
2019年11月12日,曲桂贤刑满获释。
其他来源: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983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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