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小平,1963年2月17日出生,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二村人,退伍军人,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老兵,长沙市某国有企业职工,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
曾于上世纪80年代入伍,并参与过“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后被分配在长沙市某国有企业工作;1990年代,为谋求更好生计,其曾以“停薪留职”方式南下珠三角地区工作,同时每月向原企业缴交高额的“留职”费用;1990年代末期,因所在企业破产倒闭,导致大部分职工被迫下岗,长沙政府虽为此设定了赔偿方案,但在兑现时才发现自己的工作编制已易手他人,个人档案无处可寻;至此,其不单失去了安置赔偿资格,连应有的福利待遇(比如日后退休等)也一并没有;后得知原企业领导早以其旷工多年,已被开除为由,对其员工资格不予认可和不办理相关手续,故使其后来只能靠几百元的低保金和退伍军人慰问金维系生活;为讨公道,其被迫上访维权;由于为人真诚热情,在维权中既为自己的劳动纠纷维权,又为他人维权,并多次参与各地老兵维权群体事件(如江苏省镇江老兵事件和山东省平度老兵事件等)以及其他公民的维权活动,招致长沙当局的打压,每逢敏感日期(如六四、建军节等)以及长沙庭审政治案件(如709谢阳案、江天勇案等),当局便将其强行带到长沙郊区农家乐控制,直至敏感期结束。
2018年12月,因到北京上访,向国家人社部等部门递交申告材料,12月20日,在返回长沙途中被长沙市芙蓉区警方带走,处行政拘留10天;12月29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和“非法上访”为由转刑事拘留;后被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9年11月,其案被移送至当地芙蓉区法院审查起诉,期间曾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2月10日,其案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当日被一审以“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20年12月28日,刑满释放。
此前被羁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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