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华,1980年6月1日出生,湖北省籍人,理财经理,人权活动者。
自2012年以来,因其先后创建了“两岸牵手”、“围观中国”、“围观华南”等系列QQ群,并与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非政府组织成员及人权活动者,成立了旨在建立新型民主制度和进行中国大陆人权活动的“梅花公司”,被警方跟踪、监控。
2017年3月27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被羁押在湖南省岳阳市看守所;同年5月3日,被长沙市警方正式逮捕,并指控其:一,创建了系列QQ群,炒作近年来大陆发生的热点事件,发布诋毁、攻击政府部门和大陆制度的言论;二,成立了“旨在颠覆大陆政权、推翻大陆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梅花公司''”,制定了组织纲领,确定了组织框架和人员细致分工,组织100万成员插手围观所谓热点事件,尤其指控其《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中所提要“以网络为载体发成员,以''梅花公司''为主体,以''律师联盟''为辅助” 等思路构架,并在湖南长沙做作了“围观中国”旗帜,认为这些都触犯了中国法律。
2017年9月11日,其案在岳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受审;同年11月28日,其被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权2年,刑期至:2024年3月26日;同案李明哲亦被以同罪名重判有期徒刑5年。
此前在湖南赤山监狱六监区(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南嘴镇,邮递区号:413104)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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