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淑,1964年12月1日出生,云南省永仁县人,彝族,云南省楚雄彝簇自治州永仁县永定镇大坝村小保关组村民,维权访民。

1995年12月1日,曾因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到当地永仁县人民医院做节育手术,导致术后节育综合症,身体出现严重不适并影响夫妻生活;为查明原因,其多次到相关医院(含计生服务站)积极检查治疗,1997年4月—6月被云南省人民医院最终确诊为“右输卵管浆膜与大网膜有2.5cm粘连,双侧输卵管小囊肿,盆腔静脉淤血症”;之后该结论虽在1998年1月4日被永仁县相关部门亦认定为盆腔静脉淤血症与节育手术相关,由“节育手术造成”,但此后该县计生委又反悔,并作出虚假鉴定,称其症状与节育手术无关;其无奈,在咨询司法部门后又数次做复查鉴定,结果均显示“盆腔静淤血属于结扎手术不成功造成”;然当地计生委拒不认可该医疗鉴定;为求正义及合理补偿,其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并为此学习法律知识,以求合理合法的维权,但均无任何果效,反屡遭当局监控、警告、抓捕、遣返和拘留等;2004年12月30日曾被永仁县警方以“扰乱机关单位秩序”为由而警告;2005年10月1日、2006年5月27曾被绑架截访和被永仁县警方两次行政拘留7天;2006年9月8日,曾因持续到北京上访而被楚雄彝簇自治州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2年9个月,直至2009年4月13日被减期26天解除。

2015年5月15日,因在北京上访维权而被北京市西城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6月14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8月31日,因再次在京维权投诉,被北京市丰台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后移交至云南省永仁县警方;2015年10月6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6月15日,被云南省永仁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罪由是以解决诉求为目的张打横幅发到海外网站,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1月30日,刑满释放。

此前被羁押于云南省楚雄州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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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8 06: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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