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泉,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法轮功学员。
2018年8月29日,罗春泉遭国保警察抓捕,梅州市兴宁市国保大队到罗春泉抄家,罗春泉被关押在看守所。
2019年6月10日,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罗春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对罗春泉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8月28日。
其他来源: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22347.htm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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