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克海,1966年6月1日出生,又名龙刻海,甘肃省徽县嘉陵镇嘉陵村人,基督徒,陕西省宝鸡市长驻居民,民主维权公民。

因为人急公好义,忧国忧民,且信仰基督教,经常参加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聚会活动,随广受他人赞誉;积极参与各种公民圈活动而曾数次遭到警方“喝茶”、警告。

2018年12月,曾因民主聚会而被甘肃省徽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获释后,因不断向当地法院提出抗诉并要求警方予以国家赔偿,遭到当局的进一步报复。

2019年3月4日,被陕西省宝鸡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后转正式逮捕;2019年8月30日,其案件被地方检察院起诉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指控其在Twitter、Facebook发布和转发一系列诽谤侮辱中共领导人及辱骂中国共产党的言论资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因而构成寻衅滋事罪;同年11月11日,其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不公开审理;11月26日,在不允许家属旁听的情况下,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7月10日,经陕西省宝鸡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2020年9月20日,刑满释放。此前羁押于宝鸡市渭滨区看守所。

2022年6月12日,因其5月5日“在网络上观看评论,转发暴力视频,转发评论谣言信息”,被甘肃省徽县警方跨境从成都市强行带回徽县,并对其连续2次处行政拘留共计20天;同年7月26日,因是人权律师常玮平“颠覆国家政权案” 庭审日,其等多位各地人权关注者纷纷前往庭审法院围观声援,被甘肃省徽县嘉陵镇警方带走失联,7月30日,被徽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22年11月16日,其案在甘肃省徽县法院开庭审理,同年12月28日,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2年, 刑期至:2024年7月29日。

此前被羁押于甘肃省徽县看守所。

2024年7月29日,刑满获释。

2025年3月19日下午,龙克海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羁押在甘肃省徽县看守所。

其他来源:

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9-02142023154236.html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gf1-11282019131941.html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9/07/cppc00767_5.html#more


Modify 更新时间:
2025-03-20 1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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