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湘菊,女,1953年1月13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法轮功学员。
2015年12月10日,在向沈阳市辽中区一些村民发放法轮功台历时,被辽中区警方抓捕,次日即被以涉嫌宣传法轮功邪教罪刑拘;同时,其家被抄,警方还在其家无人的情况下私拿了她丈夫打工挣来的9000元现金;后被以同罪由正式逮捕。
2016年5月23日,其案在沈阳市辽中区法院开庭受审,同年5月27日下达判决书,被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不服上诉,
2016年7月18日,经沈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22年12月9日;其在狱中坚称无罪,拒绝签字认罪。
被羁押于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邮编编码110148)。
其他来源: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00937.htm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7/01/cppc00472.html
您想对她说的话: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