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邵君,女,家住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轮功学员。

2018年4月24日,刘春兰、刘邵君被望花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警察抓走。

2018年12月12日,被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判刑2年6个月,罪名不详,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刑期至:2020年10月23日。

2020年10月23日,刑满获释,被罚金5000元,同时被停发退休金。

2020年5月,刘邵君就已被停发退休金了。刘邵君出狱后,辽宁省抚顺市社保部门却向刘邵君索要被关押期间所领取的2年退休金:71752元。在刘绍君无能力返还退休金的情况下,刘绍君被起诉到望花区法院。

2022年5月31日,望花区法院作出裁决,驳回原告抚顺市社保服务中心的起诉。

其他来源: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20232.htm


Modify 更新时间:
2022-06-23 11:14:24
No. 编号:
poc_l_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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