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女,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访民。
2017年3月8日,刘宁被合肥瑶海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刘宁是从北京带回合肥后即被押送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刑警大队审讯后刑拘送合肥市看守所关押。刘宁上访从不“非访”,没有到非上访场所中南海附近、天安门广场周边等处逗留过,所以对刘宁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是政府对刘宁就安拖东村所谓的棚户区改造提起诉讼之事的报复。
2018年9月,刘宁所谓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妨碍公务罪虽经法院开庭审理后,瑶海区法院已经将案件发回补充侦查。
2018年11月,刘宁因举报官员贪腐被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0年3月7日。
信息来源: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18/10/blog-post_22.html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19/07/blog-post_12.html
其他来源:https://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8/07/201807282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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