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玲,女,1972年出生,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高庄子村人,原静海县市容环卫局干部,法轮功学员。
2001年和2005年,她曾两次被关押在天津大港区板桥女子劳教所,前后5年遭受强制奴役劳动、不让睡觉等迫害,她坚持信仰,不妥协。2007年才出狱。2008年,刘家玲被判刑9年,被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
2017年7月20日,刘家玲又失踪,后得知被关押在静海看守所。
2018年10月,获知刘家玲又被判刑5年6个月,罪名不详,在天津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月19日。
出狱后,刘家玲就向有关部门申请要回被扣除的工资和退休金,这本是一个公民拥有的正当权利,却于2023年6月又一次遭到当局的抓捕。她被关押在天津市静海区看守所,至今已有一年多。据悉,刘家玲在看守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绝食抗议,现已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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