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应强,1966年11月19日出生,福建省福州市人,福州市仓山区失地农民,实名举报人,维权领袖,福州“9.12”事件当事人之一。 

1996年—2003年期间,曾因所在区域土地被强征,地方当局截留征地款达近千万元,致使众多村民陷入生存困境,随作为村民代表就此多次向有关部门予以举报、控告维权,但却遭到地方当局管理者的严厉打击和报复。2004年12月21日,曾被时任仓山区委书记的张森兴(现已因贪污而被捕入狱)以约谈为由骗至管理部门大楼,被多名打手打伤,其紧急报警,当地警方却对此"不作为"。2007年3月20日,曾在护送儿子去幼儿园的途中被三名手持铁棍的歹徒暴打,其再次报警,当地警方竟再度对此"不作为"。2007年11月6日,其被福州市仓山区警方突然以涉嫌"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刑拘。2008 年9月28日、2009年3月11日,被福州市仓山区法院经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在福清监狱服刑。出狱后,其坚称自己无罪,由于其坚持多次为失地农民维权和举报贪官张文灿,曾先后5 次被当局指派的黑社会人员追杀致伤,曾被判有期徒刑4年,曾被警方多次行政拘留10天。2013年1月5日,曾因到北京上访时在美国大使馆门前告洋状,而被北京警方训诫并责令返遣返回乡,4天后又被福州市警方以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罪"拘留20天。2013年12月,因再次到北京上访而被福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并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2月5日,被福州市长乐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送福建仓山监狱服刑。据悉,狱中曾遭酷刑虐待,受探视权被长期剥夺。

2018年9月13日,因与维权领袖唐兆星、林兰英等多人迎接"福州小709案"严兴声刑满出狱时,在福州第一看守所门前燃放鞭炮以示庆贺,又被仓山区警方抓捕刑拘,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正式逮捕。2019年7月1 日,其案被仓山区检察院移交至福州市仓山区法院。

2020年4月18日,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1年9月12日。

已刑满释放,此前在福建仓山监狱服刑。

其他来源: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4/05/cppc00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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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9 15:15:34
No.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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