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波,1956年出生,四川省人,曾任四川仁寿县副书记、蒲江县县长,后弃政从商,担任房产公司总经理,法轮功修炼者。
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1998年中共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之后,1999年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逮捕,并被当地法院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关押于四川省德阳监狱,受尽折磨,直至2012年才准予获释;出狱后,继续进行法轮功修炼并传播法轮功,遭当局严密监控。
2014年4月12日,因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金堂县给村民散发法轮功传单,被当地洪安派出所警方抓走(注:当时被抓捕的还有其子李喆,后因李喆已是加拿大籍公民,遂被当局遣回加拿大)并被刑拘,其家被抄;后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
2015年4月21日,终被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法院再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期至2022年4月11日。
目前在四川省德阳监狱(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邮编618007)服刑。
其他来源: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4/08/cppc00167.html#more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37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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