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花,女,云南省昭通市人,基督徒,家庭教会成员,“昭通教案”重要成员。
2016年8月,因曾与多名教友召集40多人进行家庭培训,散发讲义及存有该教会宣传内容的记忆体卡,被邵通市警方获悉,随被以“三班仆人派”(被中共当局视为邪教组织)组织成员而遭严打。
2016年10月,被昭通市警方以涉嫌“三班仆人派”成员抓捕、刑拘,住地被查抄,并关押在邵通市看守所。2017年1月,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等多人又被昭通市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指控其因组织信徒非法集会,制作和传播邪教宣传品等,破坏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社会秩序受到扰乱与危害,因而属于违法。
2017年10月6日,其涉邪教案在昭通市昭阳区法院开庭受理,后被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不服上诉;后经邵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0年10月。
2020年10月,刑满释放。
其他来源: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hehui/ql-10072017143137.html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20/02/cppc00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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