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恩棣,浙江省金华市人,法轮功学员。

因修炼法轮功,2014年曾被判刑4年。

2025年7月22日,警方传唤钱恩棣,8月21日对其实施逮捕并关押于金华市看守所。2025年7月29日,警方传唤钱明芬,后拘押,后于8月6日取保候审。后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指控钱明芬和陈艳花夫妇、钱恩棣、吴嫦娥四名学员“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将案件移送婺城区法院。

2026年4月10日,婺城区法院作出判决:钱明芬:5年有期徒刑、罚金四万元,陈艳花:4年有期徒刑、罚金三万元,钱恩棣:2年3个月有期徒刑、罚金一万五千元,吴嫦娥:1年3个月徒刑、缓刑1年10个月、罚金八千元。

目前确认,陈艳花被关押在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监狱;钱明芬、钱恩棣下落不明,但根据以往情况,他们极可能被关押在浙江省第四监狱。钱恩棣罪名不详,刑期至:202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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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ify 更新时间:
2026-07-21 2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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