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楚卢,女,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
自2011年9月,因所在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村民不满当局偷卖村民土地,获利9亿元且被村干部分摊,从而引发备受社会关注的乌坎事件,又因乌坎村民多次举行大规模和平游行示威,推行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并与警方数次对峙、出现大型反抗冲突,遂遭广东当局镇压;其间有70余人被抓、被通缉,其亦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的积极参加者。
2016年9月,被陆丰县警方刑拘,后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被控与维权代表魏永汉“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等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9年9月。其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2019年9月,刑满释放。 此前被羁押于广东省海丰县看守所。
其它来源: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ql2-12202016115313.html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7/01/cppc00455.html
您想对她说的话: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