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梅,女,1972年10月1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21度公馆3号楼2单元802室租住户,基督徒,锡安教会全职同工。
2009年接受福音,归信耶稣基督,之后前往北京工作生活;2018年10月其开始参与北京锡安教会敬拜,并成为该教会中的积极一员;不料次年,其所在北京锡安教会却因不愿加入“三自”教会管辖,而遭北京当局以宣传“邪教”为罪由取缔,故教会自此被迫转为“地下家庭教会”;但其面对教会此种打击并未放弃信仰,而是长期在信仰群体中坚持读经、坚守教会家庭小组的聚会活动;2023年其又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加入到锡安教会北海市分堂教会的服事之中;
2025年10月9日-10日,锡安教会全国各分堂突遭警方统一大抓捕,仅两天之内就有28名牧者同工被抓捕;10月10日,其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租住处遭遇抓捕,住所遭搜查,后知其与多名牧者同工、信徒骨干均被北海市银海区警方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拘;11月18日,除部分人员被取保获释外,其等18牧者同工均被北海市银海区警方以同罪名予以正式逮捕;同年12月19日,其代理律师前往看守所与其会见,竟遭阻拦,后被口头告知,因其罪名已从“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变更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拒绝安排会见;之后,由于警方对其罪名更换之事一直未提供正式书面通知或档,其刑辩律师及控告律师联合行动,先后两度就将阻拦会见的警官及相关对其审讯的情况,向北海市检察机关、公安信访部门及北海市公安局提出正式控告,指控项目组存在两大严重问题:
1)对安梅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
2)对安梅实施刑讯逼供,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并以此阻止律师对其会见,涉嫌掩盖违法行为;
此外律师还发现,相比于嫌疑人,其在看守所中无任何花销,故律师呼吁当局相关部门立即调查上述指控,停止违法取证行为,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会见权及购物基本权。
目前被羁押于北海市第一看守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公安局附近右侧,邮政编码:536000)。
截至目前,锡安教会有18名基督徒被羁押:金明日、尹会彬、王林、高颖佳、刘桢彬、林书铖、孙聪、刘江、汪中,包括9位女性基督徒:王聪、米沙(原名:魏云斐)、胡燕子、吴秋雨、安梅、李盛娟、战歌、明丽(原名:朱明立)、梅子。
2026年4月21日,18位牧者同工被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关押于广西北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
1. 截至4月21日被羁押的牧者同工收到书面延期通知,期限是4月19日至6月18日。理由是:因有可能判10年有期徒刑以上。
2. 被羁押人员出现严重健康状况,甚至生命威胁,仍未得到有效医疗保障;天气炎热,严重营养不良,住宿环境恶劣。
3. 被羁押牧者同工通信权利受到严重践踏:他们寄出的信件,无法被家人接收。家人寄去的信件书籍也无法被接收。
18位羁押牧者同工家属团“强烈谴责一切在黑暗中的卑劣行为,呼吁办案单位按照国家的宪法及法律,尊重被羁押人员被赋予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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