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立宇,女,湖北省十堰市郧县人,原在北京一家教育机构做前台,法轮功学员。
2017年5月12日晚上,蒋立宇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北京街头张贴揭露“天安门自焚假案”,被抓捕,曾关押在石景山分局看守所。
2018年7月,被石景山法院判刑4年;同年9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罪名不详,刑期至:2021年5月11日。
约2019年3月,被从北京转入湖北省汉口监狱五监区服刑。此后,蒋立宇家属请的律师一直无法会见到她。
其它来源: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113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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