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英,女,1963年出生,江西南昌市人,江西省民政学校高级讲师,法轮功学员。
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20日后,刘永英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冤狱与酷刑,2000年初被劳教1年;2005年被劳教3年;2018年被判刑2年。被关押期间,她遭受辱骂、殴打、野蛮灌食、强制“转化”、关小号、超长时间的奴工劳动等酷刑折磨,2020年4月出狱时,她牙齿大量脱落、神情木讷呆滞,被开除公职,剥夺了退休金。
2024年8月21日下午,刘永英被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铁路公安等多个执法部门的人冲到家中抄家、抓捕,随即遭刑事拘留,羁押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后遭批捕、起诉,2025年6月17日,刘永英在南昌西湖区法院遭开庭。
2025年7月15日,法院宣判,刘永英被判刑3年3个月,并罚金一万元;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7年11月20日。
其他来源: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203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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