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姆巴尔•阿穆巴尔大毛拉,维族名Qember Ember Damolla,1960年12月10日出生,家住新疆和田市哈尼埃里克镇羌阿依玛克村146号,新疆维吾尔族著名宗教学者。
自当局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少数族裔采取更加严格的维稳管控以来,其曾因屡次无视新疆官方指示停止穆斯林阿訇(又称伊玛目)在宗教仪式上发表演讲,并拒绝与之合作,随遭严密监控和打压;2002年,曾因书写一首题为《和田的穆斯林很难》的诗歌而被当地法院以“煽动民族主义和分裂主义”罪名判刑3年,但又在被判押15天后,被准予取保候审释放;2015年2月27日,曾因新疆和田市当局在和田县罕艾日克镇高中实施大抓捕,将17名与该校有关的维吾尔族人(含宗教人士)统一抓捕,其亦被和田县警方刑拘;后其等17人均被和田市检察院起诉,指控其等因拒绝停止在穆斯林宗教仪式上发表演讲,且身为著名大毛拉,在新疆和田地区的穆斯林中具有极高地位及威望等,因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和构成相关多项罪名,故应予以批捕、重判;2015年3月,其17人案在和田市法院开庭受审;同年3月21日,其被新疆和田市法院以“煽动民族仇恨罪、民族歧视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罪”重判有期徒刑6年,2021年2月26日,应已刑满释放。
此前关押地点不详。
其它来源:
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20-04062015162204.html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8/03/cppc00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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