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丹,曾用名周旋,1978年11月18日出生,四川省岳池县人,家住四川省岳池县荀角镇太平街34号,中国民主胜利党核心成员。
2009年始,其因与民主人士唐高峰相识,又相继与王威、王一飞、刘振刚及代露等多人结为志同道合的好友,开始秘筹组建中国民主胜利党(下称“民胜党”);2011年10月初,中国民主胜利党宣布成立,并在四川省成都市一处出租房内秘密召开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因其积极参与其中,故成为该党派核心成员之一;由于会议中通过了旨在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改变制度等纲领性文件,确立了组织管理架构等,故在会后,在已担任「民胜党」主席唐高峰的出资支持下,其等所有核心成员开始依照该党的政治纲领及部署,赴境外积极宣传、发展组织成员和发表反独裁体制的言论思想2011年-2016年期间,其与王威、王一飞、刘振刚、代露等核心与骨干成员为使该党派组织发展卓有成效,就在 Facebook 和 Twitter 等多个国际网络平台宣传“民胜党”成立的信息和纲领宗旨,并不断发展新成员;2016年初,因国内政治氛围变得日益紧张,唐高峰开始与其等人陆续断开联系,停止提供活动经费,但其仍于2016年4月底经他人推介赴境外参加组织培训,与海外民主阵营的部分组织进行广泛交流,继续宣传与发展着「民胜党」的成果;
2021年,因其宣传言行被当局网络暗查知晓,故于同年8月25日被四川省泸州市警方秘抓、刑拘;同年9月18日,又被泸州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正式逮捕;后经长期关押与审讯,最终指控其与唐高峰、王威等多人秘密组成反对政党,且其个人在唐高峰停止活动经费的前提下仍然在「在线线下散布、诋毁攻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网罗境内人员发展壮大」,是鲜明的「积极参与者」,故行为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2024年4月24日,其等6人涉嫌颠覆案在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分别宣判,其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5万元;其他5人亦被以同罪名重判12年—3年不等刑期;后因王威、刘振刚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至同年12月2日,其等6人经四川省高等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其个人刑期至:2027年8月24日。
因其等6人自被抓捕至判刑3年以来,所有家属都未及时收到过任何法律文书或通知,且遭当局恐吓及威胁,故其等在押及健康情况等均一无所知。
目前被羁押于四川泸州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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