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贵春,女,山东省临沂市人,法轮功学员。
冯贵春是临沂市中心血站职工,在临沂市政务中心上班。
2023年8月24日,冯贵春因为向民众传播法轮功,被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政治保安科(国保)警察抓捕,随即遭刑事拘留,后被检察院批捕。她被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
2024年5月30日,冯贵春被兰山区法院判刑4年、罚金3万元,罪名不详,刑期至:2027年8月23日。
冯贵春不服,上诉至临沂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4年10月17日,被转监到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遭“关小屋”强制转化酷刑。2025年8月,冯贵春因向最高院递交“申诉状”,遭山东省女子监狱打击、报复,再次被“关小号”虐待至今。家属曾为此控告申诉。自2025年10月起,她因拒绝在所谓“转化”文件上签字,被山东省女子监狱剥夺通讯、购物等基本权利。
2026年4月22日会见时,家属看见长期营养不足使她脸色发黑、极度消瘦,她自述已有三颗牙齿松动,咀嚼困难。家属对此十分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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