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华,女,2019年55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

2017年12月1日,向路人发送2018年新年挂历,被巡逻特警抓捕,先被关押在贵阳市云岩区拘留所,后转到贵阳市云岩区看守所。判刑6个月。

2018年6月11日,南明区法院给何华办了一个一年期的“取保候审”,何华当日从看守所释放回家。8月12日,贵阳市中级检察院,电话通知何华去中级检察院,并在那里做了一份笔录。

2018年11月6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对何华开庭,并且为她请了一位律师(事先没有征求何华同意,是在法庭上临时告诉她的),“庭审”草草了事,最后说择日宣判。

2018年12月10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取消一年期的取保候审,将何华关押在三江女子看守所。

2018年12月23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又改判何华3年,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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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 17: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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