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英,女,1965年出生,沈阳市人,法轮功学员。
1998年,王秀英开始修炼法轮功。2019年5月30日,王秀英因向路人宣传法轮功,被于洪区城东湖派出所警察抓捕。年后获刑1年6个月,罚金5千元。2020年11月29日刑满释放回家。
2023年2月16日,王秀英因宣传法轮功,再次被于洪区城东湖派出所警察抓捕,因血压超高、看守所拒收,次日,她被改成监视居住。2023年6月28日,王秀英被于洪区检察院起诉至于洪区法院。于2023年7月7日被抓进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关押。
2023年8月24日,王秀英被于洪区法院判刑4年,罪名不详,刑期至:2027年4月。
王秀英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2023年10月24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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