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艳玲,女,1957年出生,吉林省延边州人,原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石棉水泥制品厂主管会计,法轮功学员。

1998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

2021年9月9日,崔艳玲因邮寄法轮功信件,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红旗街派出所警察入室抓捕。

2022年6月,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判刑3年,罪名不详,刑期至:2024年9月8日。

2023年7月14日,被关押到吉林省女子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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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2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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