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天龙,广东省珠海市公民,民主维权公民,广州11·12大抓捕受害人。
近年来,因积极追求民主,经常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及与民主友人在一起的聚餐活动,但因为人处事低调,故而一直鲜为人知;2020年11月12日,突然与范一平、范文成等数名民主异见人士被广州市国安局抓捕,后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1月27日,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为刑拘;同年3月12日,其被以同罪由正式逮捕,另有范一平、范文成等4人亦被以同案犯、同罪由予以逮捕;同年9月3日,其5人颠覆罪案被移送至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5天后案宗又被检察院移交到广州市中级法院审查,指控其等5人因经常聚餐谈论时政话题,并曾一同以去云南旅游为由与当地民主维权人士会见等,遂其案件涉嫌组党。
2023年6月7日,其等5人罪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庭审,并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统一宣判;其中,其被重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25年12月19日;另4人(含范一平、范文成、胡天峰、韦亚妮)亦被分别判处12年至2年6个月不等刑期。
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11号,邮递区号:5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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