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娟,女,1972年出生,又名高丽娟,天津市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民,天津石化公司党校教师,法轮功学员。
1998年,曾因身体欠佳,又出现严重的肺积水症状,故与丈夫一起开始锻炼法轮功,以期恢复身体健康;2001,曾因其丈夫信仰和锻炼法轮功被天津当局劳教3年,她本人抱著年仅6个月大的女儿亦被关进洗脑班,被迫放弃了对法轮功的锻炼;自2009年始,因其重回法轮功修炼中,并更加坚定对自由信仰追求的意识,再遭中共天津当局打压。
2017年12月28日,在天津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的针对全市法轮功信仰者的大抓捕中,其被天津市大港区胜利派出所警方从上班的党校里抓走,家遭查抄,后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一个月后,被滨海新区检察院以同罪由正式批捕。
2018年9月,其案被滨海新区检察院起诉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并建议法院对其量刑重判12-14年; 2019年6月24日,其案被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开庭受审。
2020年1月,最终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不服上诉,后经天津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6年12月27日。
目前在天津市女子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梨园头村南,天津监狱城内,邮递区号:300381)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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