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翠芳,女,云南昆明市石林县法轮功学员。
2008年7月13日,高翠芳在赠送法轮功传单时被抓,被判3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曾经被强制连续坐小板凳五个半月,出现头昏,神智不清、眼睛疼、肚子胀。
2011年4月,高翠芳获释回家。2014年4月高翠芳再次在家庭聚会中被警方带走,此后被关押于昆明市看守所。2014年12月石林县法院对高翠芳等5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开庭,高翠芳被判3年,关押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于2017年4月被释放。
2018年4月29日,高翠芳被石林县北大村派出所所长马树云带著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从家中强行抬走。家人几天后才收到拘留通知书,得知高翠芳被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2018年11月,云南昆明市寻甸县法院判处高翠芳1年6个月有期徒刑,罪名不详,刑期至:2019年10月28日。
2018年12月20日,高翠芳被送进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
2019年10月28日,高翠芳获释,高翠芳回家后发现存在邮政储蓄卡上的1800元也被寻甸县法院给冻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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