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爱,女,家住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地区,法轮功学员。

2019年8月11日,刘春爱、李爽、闫勇、岳利永4人均被抓捕。

2022年12月,刘春爱、李爽、闫勇、岳利永,经2次开庭后,分别被判刑:刘春爱、李爽、岳利永,3年9个月,分别被罚金4千元,闫勇3年6个月,被罚金4千元。刘春爱罪名不详,刑期至:2023年5月10日。

此前他们被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

其他来源: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25229.htm

https://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22/12/3/452646.html


Modify 更新时间:
2023-06-01 06:12:32
No. 编号:
poc_l_0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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