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榀,1989年4月3日出生,家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南方街头运动参与者,人权捍卫者。

长期致力于为中国的民主人权发声,常遭当局抓捕、遣返和关押;

2013年,曾因在广东东莞参加维权举牌抗议活动而遭到警方关押,并失去工作;2014年4月29日,曾到江苏苏州参加林昭忌日的祭奠活动,与维权公民朱承志、李小玲、欧彪峰等人被苏州警方扣押,后又因言获罪而被广东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获释后,因其在广州、东莞等市居住、维权发声而频遭当地警方的多次驱逐和遣返原籍;2017年8月13日,中共19大即将召开,其再被以维稳的理由被东莞市警方强行遣返回河南老家;

2022年9月22日,被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在广西省北海市抓捕,9月24日带回南阳进行疫情隔离。2022年10月9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11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2年11月28日,被批准逮捕,因疫情原因于2023年1月12日执行逮捕,送至南阳市看守所羁押。

2023年3月9日,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贾榀利用翻墙工具登陆境外社交平台,“散布虚假消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四年。

2023年9月8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1日。

2026年9月21日,刑满获释。

信息来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12/blog-post_77.html

其他来源: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4-12052022101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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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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