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芬,女,1967年11月出生,辽宁省兴城市人,法轮功学员。
2004年2月,曾被葫芦岛市政府劳动教养3年。2013年8月25日,李志芬被兴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三十日被“取保候审”。兴城检察院曾于2014年6月5日向法院起诉李志芬。后,李志芬流离失所多年,被定为所谓的“网逃”。
2022年8月14日,李志芬在家中再被古城派出所警察抓捕,被送到了温泉派出所,由温泉派出所警察直接送到葫芦岛看守所。
2022年9月27日,李志芬被兴城法院判4年,罚金2000元,罪名不详,刑期至:2026年8月13日。
其他来源:https://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22/10/3/450363.html#22102231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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