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霞,女,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法轮功学员。
2020年11月17日,东营市公安局、分局、市国保支队、区国保大队及六户派出所、胜利派出所、新区派出所实施了抓捕,当时共有包括王霞、崔桂芬、王沐怡在内的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捕、抄家。其中,王霞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崔桂芬、王沐怡两人被关押于东营市看守所。
2021年9月26日,山东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女学员王霞、崔桂芬、王沐怡进行了庭审。她们的家属被禁止旁听。
2022年2月28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对王霞、崔桂芬、王沐怡进行开庭宣判。法官闫晓辉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她们作出了判决。王霞被判3年6个月,罚款2万5千元;崔桂芬被判3年3个月,罚款2万元;王沐怡被判1年6个月,罚款1万元。王霞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4年5月16日。
其他来源:明慧网
您想对她说的话: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