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沐怡,女,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轮功学员。

2020年11月17日,东营市公安局、分局、市国保支队、区国保大队及六户派出所、胜利派出所、新区派出所实施了抓捕,当时共有包括王霞、崔桂芬、王沐怡在内的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捕、抄家。其中,王霞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崔桂芬、王沐怡两人被关押于东营市看守所。

2021年9月26日,山东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对3位法轮功女学员王霞、崔桂芬、王沐怡进行了庭审。她们的家属被禁止旁听。

2022年2月28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对王霞、崔桂芬、王沐怡进行开庭宣判。法官闫晓辉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她们作出了判决。王霞被判3年6个月,罚款25000元;崔桂芬被判3年3个月,罚款20000元;王沐怡被判1年6个月,罚款10000元。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5月16日。

其他来源: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31658.htm


Modify 更新时间:
2022-06-01 17:42:26
No. 编号:
poc_w_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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