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右一为李双平

李双平,1973年3月8日出生,家住山西省临汾市经济开发区下樊村民生一巷8号,基督徒,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金灯堂家庭教会执事与同工。

长期在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金灯堂教会当执事(即教会工作中的一种职务称谓)和做同工(即参与教会服务侍奉人员);但因其所在教会在当地是一所大型家庭教会,拥有信徒5万及奉献款上千万,引起地方当局的打压;自2004年起,曾因其教会拒绝加入当局管控的“三自”教会,拒绝到临汾市民宗局登记,故而频遭当局打压,信徒聚会敬拜被驱离,诺大教堂经常断水断电以致最终被当地政府强拆;其亦因教会势力庞大及信仰和诉求观念等问题而亦常遭政府强打;2009 年9月23日,曾因教会被地方武警包围而与牧师及数位同工到太原市政府信访投诉,遂于9月25日,在信访路上被警方劫持和软禁;同年10月11日,其等9人被刑拘,至11月2日,又被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迅速批捕和起诉;同年11月25日,其等9人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罪统一庭审宣判,其中,其等5人均被判劳动教养2年;2011年10月10日,刑满获释。

2021年7月,因临汾市政府对所辖社区大范围维稳,尤其对金灯台教会骨干进行排查,其随后即遭警方传唤与软禁;2021年,随着当局对民间家庭教会打压持续升级,其所在金灯台家庭教会再次遭受严重打压;同年8月7日,其与十余名教会牧师、传道及同工被临汾市尧都区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拘;9月27日,除6人被取保候审外,其与教会王晓光牧师、杨荣丽师母等6人被继续羁押,并被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12月27日,其一行6人案件被移送临汾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被严重超期羁押超过三年后,案件曾三次确定庭前会议日期,但均被临时取消;2025年1月16日,其89岁老母因病去世,代理律师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以便参加1月20日母亲葬礼,但遭拒绝;2025年6月20日,其案中10人在临汾市尧都区法院被以“诈骗罪”宣判,其被重判有期徒刑9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刑期至2030年10月21日;其余如李琴、霍壮平、赵国爱、冯俊英姐妹和董勇勇弟兄等9人也被以同罪名判处5年7个月至1年10个月(缓刑2年)不等的刑期。

目前被羁押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看守所。

2025年6月20日,案件宣判,宣判时按照规定应该开庭,应通知被告人和律师到场,但本次宣判,都是分别在法院和看守所进行。在看守所宣判时不允许律师在场。

1,李双平弟兄,诈骗罪,有期徒刑9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2021822日起至20301021日止。)

2,李琴姊妹,诈骗罪,有期徒刑5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因李琴姊妹20211020日被取保候审,具体刑期到期日期还需要再计算。)

3,霍壮平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2021101日起至2027228日止。)

4,赵国爱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2021822日起至20261221日止。)

5,冯俊英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因李琴姊妹20211125日被取保候审,具体刑期到期日期还需要再计算。)

6,董勇勇弟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自2021823日起至2025722日止。)

7,杨红珍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9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211125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8,王仙风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1112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9,陈青兰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111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0,吴玲娥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0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112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其他来源: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hehui/sc-07222022102621.html

https://www.chinaaid.net/2023/03/12.html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22/10/cppc01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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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8:03:08
No.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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