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梅,女,1953年9月28日出生在山东,随父母逃荒到东北,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法轮功学员。
2017年11月1日,陈淑梅在靖宇县江边,靖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于学军等七八个人抓捕,将陈淑梅拖到家中,完全没有顾及陈淑梅双侧股骨头坏死的剧烈疼痛,在未出示警察证、没有搜查证、没有立案决定书的情况下,抄家,抢走陈淑梅的书籍、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
后行政拘留15天后,11月15日,陈淑梅被刑事拘留,被送到白山市看守所。
2018年10月31日,陈淑梅被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法院判刑3年6个月,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1年5月1日。
其他来源: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9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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