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燕,女,失地农民。

因多次上访而曾一度被当局关柙在精神病院,出院之后,她就开始参与各种维权的活动,成为一名维权公民。其为人良善,热心帮助受难访民,长期为关押在雅安看守所的访民及维权公民送钱送物,并接待探望家属,也一直积极联络外地人权律师介入访民案件。

2015年12月21日,因其在微信群转发一张法轮功图片而被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刑拘。

2016年1月25日,对其实施逮捕,2017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审。

2017年5月16日,因陪同律师前去汉源检察院阅卷(天网义工姜成芬案),而被雅安当局收监逮捕。

2017年6月1日,被雅安雨城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3000元。关押在成都女子监狱第三监区。刑期至2020年4月11日。

2020年4月11日,刑满获释。

其他来源:https://www.epochtimes.com/gb/20/6/18/n121961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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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10: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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