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来福,1978年12月19日出生,大午案当事人。
2020年11月11日凌晨,河北大午农牧集团负责人孙大午及其亲属并集团子公司法人等近30人被警方突击抓捕。其后,包括孙大午妻子刘会茹等部分公司高管,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批捕,而孙大午等其他公司高管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被采取强制措施。2021年4月21日,河北大午集团此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7位当事人家属,分别收到公安送达的逮捕通知书。
2021年7月15日,大午案统一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7月28日,当庭宣判:许来福被判有期徒刑2年3个月;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3年2月10日。
其他来源:
https://www.chinaaid.net/2021/07/blog-post_263.html
https://cmcn.org/archives/54856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xx-07192021103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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