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人,法轮功学员。

2020年4月26日,肖艳芳、刘义波、王四美、王庆、舒运兰等5人到汉川市马鞍乡联洪村、天成村宣传法轮功,被村民举报,遭马鞍派出所警察抓捕。第2天,5人因疫情原因被放回家。2020年5月19日,汉川市公安局对肖艳芳、刘义波、王庆、王四美、舒运兰5人下达「监视居住通知书」。2020年11月11日肖艳芳、刘义波被抓捕。

2021年2月1日,汉川国保人员到湖南长沙,将在外打工的王庆抓捕。2021年3月15日,汉川市公安局分水派出所警察在分水镇抓捕了王四美和胡汉姣。

2021年6月,孝昌县法院作出判决,胡汉姣、王四美被判刑4年,刘义波被判刑3年9个月,肖艳芳被判刑3年6个月,王庆被判刑3年。王庆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4年1月31日。

其他来源:

https://www.ntdtv.com/gb/mkt_ipad/2021/07/12/a103163539.html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585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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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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