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淑春,女,1956年出生,家住丹东市四道沟胜利街,法轮功学员。

2016年9月11日,因张贴法轮功资料,遭丹东六道口派出所警察抓捕。

2016年12月13日,郑淑春案开庭,家属聘请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一审被判刑7年半,罚金2万元。郑淑春依法向丹东中级法院上诉。二审改判5年半,罚金1万5千元。罪名不详,刑期至:2022年3月10日。

2017年4月8日,郑淑春被丹东看守所转到辽宁女子监狱8监区5小队,狱中遭酷刑。

其他来源: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58914.htm


Modify 更新时间:
2023-01-19 16: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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