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秀芬,女,梁顺景妻子,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人,法轮功学员。
2015年12月10日,夫妇2人在开车外出讲解宣传法轮功时,被事先蹲坑等候的梅州市梅江区警方及“610”管理办公室人员联合抓走,其家遭查抄;次日,邓秀芬因血压高达180/230,让家人暂时接回,梁顺景则被梅江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至梅江区芹黄看守所;2016年1月15日,其夫妇2人被梅江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同年3月29日,其案在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开庭审理;虽因该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其辩护律师曾据理要求法院重新开庭审判,但夫妇二人仍然被该法院1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其中,梁顺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邓秀芬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其2人不服,均提起上诉;2016年5月29日,经广东省梅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梁顺景刑期至:2026年3月9日,邓秀芬刑期至:2025年12月10日;
目前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
其他来源: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001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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