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顺景,1961年出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人,原中国工商银行梅州分行职工,梅州城区江南团结路苏泊尔电器店负责人,法轮功学员。

2015年12月10日,其夫妇2人在开车外出讲解宣传法轮功时,被事先蹲坑等候的梅州市梅江区警方及“610”管理办公室人员联合抓走,其家遭查抄;次日,其妻因血压高达180/230,让家人暂时接回,其本人则被梅江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至梅江区芹黄看守所;2016年1月15日,其夫妇2人被梅江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同年3月29日,其案在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开庭审理;虽因该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其辩护律师曾据理要求法院重新开庭审判,但其与其妻仍然被该法院1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其中,梁顺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其妻邓秀芬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其2人不服,均提起上诉;2016年5月29日,经广东省梅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其刑期至:2026年3月9日,其妻邓秀芬刑期至:2025年12月10日;

其在看守所时被查出身体长有3个肿瘤,在被庭审时其辩护权及辩护律师执业权被剥夺;其承办的苏泊尔电器店因长时无人经营,故被迫关门。

目前在广东省四会监狱(广东省四会市济广塘镇/广东省肇庆市四会监狱290信箱,邮政编码:526237)服刑。

其他来源:

https://www.cncivilrights.com/religious-belief/2229.html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21/07/cppc01029.html



Modify 更新时间:
2023-06-01 22:07:59
No. 编号:
poc_l_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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