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梅,女,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法轮功学员。
2020年4月30日,余德贞、史梅兰、陈秀萍在石嘴山市惠农区水城民生片区讲法轮功,贴法轮功不干胶,被国保大队和园艺派出所便衣警察跟踪抓捕、抄家,当晚三人被放回家。此后,警察便对每位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和跟踪。2020年5月16日,四人被国保警察抓捕、抄家。刘翠梅是从银川市的家中被警察抓捕到石嘴山市惠农区,在审讯过程中,多次被殴打。当天,“取保候审”回家。2020年7月27日,余德贞、史梅兰、陈秀萍、刘翠梅再次被抓捕,在石嘴山看守所被关押。
2021年4月22日,余德贞、陈秀萍、史美兰、刘翠梅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判刑,余德贞被判刑4年,被罚金3万元;陈秀萍被判刑3年6个月,被罚金2万5千元;史梅兰被判刑3年2个月,被罚金1万元;刘翠梅被判刑3年,被罚金1万元。刘翠梅罪名不详,刑期至:2023年7月26日。
2021年9月18日,刘翠梅从石嘴山看守所被转到宁夏银川女子监狱服刑,陈秀萍被转到原籍陕西省女子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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