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华,大午集团副监事长,孙大午亲属。
2020年11月11日凌晨,河北大午农牧集团负责人孙大午及其亲属并集团子公司法人等近30人被警方突击抓捕。其后,包括孙大午妻子刘会茹等部分公司高管,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批捕,而孙大午等其他公司高管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被采取强制措施。2021年4月21日,河北大午集团此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7位当事人家属,分别收到公安送达的逮捕通知书。孙志华被控罪名: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
2021年7月15日,大午案统一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7月28日,当庭宣判:孙志华被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5万元;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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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wul0728b-07282021052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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