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华,1957年9月1日出生,曾用名孙二午,家住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大午新民居10号楼3单元201室,原保定市徐水区郎五庄村村委会主任,著名民营企业家孙大午之大弟,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民营企业家。
早年曾因其长兄孙大午创办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午集团),至1992年时已有显著发展,与另一胞弟孙志华于同年7月一起加盟大午集团,使该集团由原先的“家庭企业”迅速发展为“家族企业”;1995年,其孙氏三兄弟等联手聚合后的大午集团已然成为中国五百大私营企业之一,不仅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养殖技术人才,而且大力投资兴建公园、医院、捐助学校等,让企业集团的慈善理念和举措惠及一方;2003年5月29日,曾因大午集团被当局指自1993年以来,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高于同期银行利率、不收利息税等手段,在周边村镇向3000多户农民借款达1亿8千多万元,其行为属于违法,随其兄弟三人及集团财务主管卢志英被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警方以涉嫌“非法集资罪”拘押;同年7月15日,又被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偷漏税和非法持有弹药”三项罪正式逮捕,指控其在2001年—2003年4月1日期间曾“指使公司财务人员,采取各种虚假手段进行偷税,累计达166万元”,构成违法行为;最终,其兄被地方法院判刑3年、缓刑4年,而其因资讯缺失,被判与否不得而知,但其所在大午集团被判处罚金30万元。
2020年6月—8月期间,大午集团与当地徐水国营农场为土地租赁事宜屡现纷争,遭报复与打击;2020年11月11日,大午集团全部高管被河北省高碑店市警方悉数抓捕,其亦被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自此失联;2021年4月21日,又被高碑店市检察院新增“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予以批捕;2021年7月15日,其一行20人案统一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开庭审理;7月28日,其被该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2年)、破坏生产经营罪(判1年)、强迫交易罪(判1年)、妨害公务罪(判1年6个月)、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2年)、非法采矿罪(判3年)、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1年6个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3年)”,数罪并罚,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1万元,刑期至2032年11月10日;其律师团表示将协助当事人提起上诉。
目前被羁押于河北省高碑店市看守所。
其他来源:
您想对他说的话: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