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兴,1945年5月19日出生,原临海市职业技术高中美术教师,维权访民。
1990年左右,因校办工厂经营不善面临倒闭,杨玉兴接手该企业,并迁移到自己位于凌海市(原锦县)南师范街5栋10号私有房屋内,办理了工商、税务、环保等手续,用于经营化学试剂分装。杨玉兴的该套私有房屋为平房,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130平米,占地面积200平米左右。到2000年,临海市(原锦县)政府官员以城镇化建设为名搞房地产开发,通过人民法院在杨玉兴房屋地块实施强拆。杨玉兴向有关部门举报此事,结果被公安带上手铐游街示众,房屋遭到强拆,至今没有任何补偿与安置。
2008年奥运会前夕,杨玉兴在北京的出租房子里被临海市的维稳人员跨省抓捕抓回,由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劳教2年。2015年2月,杨玉兴因在北京邮寄反映地方政府违法拆迁行为,被抓回当地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和一切待遇全部被剥夺,当地党政官员还指使黑社会对其女儿进行恐吓。
2020年5月13日,杨玉兴从北京回农村老家帮助兄弟地里收粮食,被凌海市公安局刑警队的抓捕,凌海市公安局没有给杨玉兴亲属书面通知,临海市检察院作出批捕时,凌海市公安局同样没有把逮捕给予家属书面通知。后由凌海市法院电话告知其女儿,称该院以“寻衅滋事罪”对杨玉兴老先生判刑4年,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4年5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3/202233178-1294_98.html
其他来源: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4-09242020115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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